深圳万丰医院于1月正式开通跨省异地医保结算系统(省内异地医保结算系统已于去年8月份开通),届时有异地参保的职工与居民医保病人备案后可在深圳万丰医院的系统上直接办理结算,无需再回到参保地点报销。
对于跨省异地就医需求的参保人员,按参保地相关规定进行跨省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后,可选择三家医疗机构就医,实现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之前已备案的参保人员请主动到参保地经办机构更新相关备案信息。完成相关手续的跨省异地参保人员,即可在深圳万丰医院就医时使用异地医保结算。
使用医保异地结算有哪些优势?
● 在粤工作、学习、生活的群体基数较大,在异地参保人员不在少数,在深圳就医看病的费用成为很大的难题,尤其是收入微薄的农民工,医保异地结算能够极大减轻他们在深圳看病就医的负担。
● 实现医保异地结算是建立在医保信息全国联网的条件上,这样使参保人员信息能更加透明化、明确化,能有效防止活动,保证老百姓的救命钱能到安全使用。
哪些人能够享受到医保异地结算的服务?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的是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的是在异地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的是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4.异地转诊人员,指的是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也就是当地医院无法治疗或未治愈,需要异地就医,且当地医院开具了转诊证明的患者。
关于异地就医报销规定
1.经审批同意的异地就医参保人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由本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标准给予相应的待遇(长期异地就医人员的普通门诊统筹待遇的包干费用,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文件执行)。
2.已经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的参保人,在与本市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合作的统筹地区的定点(或指定)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定点(或指定)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给予记账结算。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范围及支付标准按照就医地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待遇标准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标准给予支付。
▲深圳万丰医院跨省/广东省内异地医保就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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